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管的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16〕93号)精神,结合省经信委下发的关于调整《经信部门“双随机”抽查事项清单》及《省经信委2018年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》(浙经信法规便函〔2018〕120号)通知及省经信委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经信系统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管办法>(试行)》的规定,市禁化武办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禁化武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。按照“双随机”抽查要求,于9月11日至12日,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,随机抽取3家企业为抽查对象,现将已完成的2家企业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监控化学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结果表
市禁化武办抽查〔2018〕 1 号
被检查企业 |
名称 |
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|
地址 |
大江东临江工业园区经八路1188号 |
检查日期 |
2018年9月10日 |
检查人员 |
金炼、郭伟伟 |
监控化学品生产、经营及使用概况 |
该企业成立于1973年1月,已形成氢化油为主41个产品。目前,有一个监控化学品生产车间(一车间),生产第四类产品(硬脂酸、甘油系列)。2017年硬脂酸产量***吨,甘油产量***吨。 |
存在问题 |
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|
1、需进一步完善接待国际核查预案;2、进一步规范统计上报工作。相关产品用系列名称统一;细化分类统计,增加部分销售产品宣布内容。 |
核查资料准备工作方面 |
1、硬脂酸、甘油两个产品生产能力需按实际生产能力填报;
2、进一步完善原料清单和产品清单 |
贯彻《条例》情况方面 |
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学习,提升全员履约意识 |
整改意见 |
1、进一步完善接待国际核查预案;
2、硬脂酸、甘油两个产品生产能力需按实际生产能力填报;
建议:相关产品用系列名称统一;细化分类统计,增加部分销售产品宣布内容。 |
整改时限 |
1个月 |
监控化学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结果表
市禁化武办抽查〔2018〕 2 号
被检查企业 |
名称 |
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|
地址 |
桐庐县横村镇方埠 |
检查日期 |
2018年 9月11日 |
检查人员 |
金炼、郭伟伟 |
监控化学品生产、经营及使用概况 |
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12月,隶属于浙江奥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,现有员工240余人,有亚磷酸二甲酯车间(第三类)、草甘膦车间(第四类)各一个。2013年8月起该企业亚磷酸二甲酯车间、草甘膦车间停产至今。目前企业配制车间、铵盐车间、包装车间在生产。 |
存在问题 |
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方面 |
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接待国际核查方案 |
核查资料准备工作方面 |
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已期(2017年2月15日到期) |
贯彻《条例》情况方面 |
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学习,提升全员履约意识 |
整改意见 |
1、完善接待国际核查方案;
2、如果需恢复生产,按要求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。 |
整改时限 |
一个月 |
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9月17日